根据《沙县慈善总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特拟定本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接受捐赠等,其收入必须出具《福建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本会设银行专用账户,经费应用范围为章程核准的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建立会计账簿,每月出报表一次。客观真实纪录、完整如实的反映收支情况。
四、经费开支:①日常开支1000元以内,由秘书长审批; 1000~10000元开支,由会长审批; 10000元以上开支,由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②救助开支3000元以内,由秘书长审批;3000~10000元由会长审批;10000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五、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公开、透明的原则,每半年公布一次,每年要向理事会报告一次,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