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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办公会议制度551
沙县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制度 为确保总会工作的稳健发展,高效运转。根据总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沙县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制度。 1、会长办公会是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等领导成员组成。由会长提议秘书处召集会议。 2、会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 3、会长办公会的主要职责是:①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②制定本会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③决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事宜;④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4、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有关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会长请假并取得同意后,可以委派他人参加。 5、会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讨论决定总会重大事项时要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不搞一言堂。会议形成的决议,各职能机构负责人都要认真贯彻执行。 6、会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意见不能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可提交本会常务理事会议最终决定。 上一篇沙县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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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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